婦人買賣土地2年大賺錢 欠稅2000多萬16年不繳被管收

153

欠稅不繳,小心被管收!新竹1名婦人2007年2009年間從事不動產銷售,銷售額高達2億餘元,但因滯欠營業稅、所得稅及裁罰金2294萬餘元,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多年追繳與向法院聲請管收,日前終於將這名婦人送入管收所。

新竹分署指出,這名婦人原從事不動產銷售,短短2年的銷售額就高達2億餘元,但其卻逃漏營業稅,違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,經北區國稅局查獲後,遂補課各該年度營業稅、營利事業所得稅、個人綜合所得稅並裁罰,但婦人仍逾期未繳,尚滯欠2294萬餘元。

新竹分署調查後發現,該婦人於2013年7月間,所掌控的人頭帳戶仍有大筆金額進出,且至2017年間,單筆提領100萬元以上之交易紀錄就有11筆。婦人更曾於2013年11月間收受營業稅違章核定稅額繳款書後,當天還自帳戶匯出約469萬元。

此外,其於2015年間經新竹分署拘提到案,雖辦理分期,並由親友任擔保人,然其後又在擔保人之不動產上設定虛偽高額抵押權,顯已構成「隱匿、處分應供強制執行財產」、「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,故不履行」等法定管收事由。

新竹分署於2021年5月間通知婦人到案,因其對於資金流向無法提出合理說明,新竹分署將其留置後向新竹地院聲請管收,然遭駁回。新竹分署鍥而不捨,之後提起2次抗告,並經高院2次發回,終於今年1月間,由新竹地院裁定准予管收義務人3個月,新竹分署並於今年2月間將婦人送入管收所。

新竹分署呼籲民眾,對於滯納的稅捐、費用或罰鍰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,應依規定繳納,切勿心存僥倖,企圖以處分資產或資金方式規避執行,以免遭受拘提、管收及限制出境等強制處分。


影音新聞